欢迎来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区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科室业务学习材料上报、总医院远程继续教育平台学习截止日期的提醒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2-05

关于区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科室业务学习材料上报、总医院远程继续教育平台学习截止日期的提醒



1.2019年区级I/II类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截止日期:12月10日

逾期未申报的,2019年将不再受理临时新增项目,分支机构请按照各自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上报材料。



2.2018年科室业务学习材料上报

截止日期:电子材料上报延至12月10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12月14日

逾期未上报的,该科室业务学习的II类学分将无法授予,分支机构请按照各自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上报材料。



3.总医院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学习

截止日期:12月20日  23:59:59

请已选课但尚未开始学习或尚未完成所选课程的学员抓紧时间完成学习,逾期未完成的课程将无法授予相应学分。



相关通知及附件请查阅新OA或科研处外网11月1日、11月20日发布的公告。




科研处

2018年12月5日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951-6744528 邮箱:kyc@nyfy.com.cn 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