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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完善宁夏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22

各科室: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宁夏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科技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我区科技管理和决策水平,增强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近期,科技厅将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科技评审咨询专家,完善宁夏科技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主要由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宁夏区内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金融财税部门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库专家以技术类为主,同时吸纳管理类、财务类和金融类等专家。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技术要求

1.技术类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专家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管理类专家

担任政府机关、高校、科研院所负责科技工作的科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专家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并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金融类专家

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优先入库条件

1.两院院士;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负责人,重大工程项目首席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各类领军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4.自治区“塞上英才”、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313人才工程”入选者,自治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自治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5.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6.国家科技奖励排名前6的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的获得者。

三、征集方式

将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邮箱kyc@nyfy.com.cn。

四、注意事项

(一)为完善和强化专家库管理,请原“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注册专家重新提交申请入库,由推荐单位统一推荐。凡不提交入库申请的专家,将取消评审资格。

(二)各拟推荐入库专家经科技厅查重、审核后,直接通知专家本人登录专家库系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期专家填报信息中涉及学科分类、研究方向、特长经历及银行账号(发放专家咨询费专用)等,我厅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五、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宁夏自治区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入库。

 

附件:宁夏科技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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