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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8-31

《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各科室及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精神,强化宁夏自治区基础研究系统部署,进一步规范管理自治区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改革的方案》(宁政发﹝2016﹞15号),结合自治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现状,科技厅起草《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1.宁夏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类型包括哪几类?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三种类型。项目类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原则及机制是什么?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定向引导、择优资助、归口管理”的原则。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成立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基金办的主要任务是编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规划和项目指南,审定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审议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通过招标或定向考察的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评审管理工作。

3.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坚韧不拔、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

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优先考虑。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4)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加)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5)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申报基金项目。

4.基金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申请人,除了符合一般项目申请人的规定外,申请者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申请项目应立足促进我区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研究或学科发展,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先进,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5.基金项目受理是否有时限?研究期限一般为几年?

基金项目每年集中受理、评审,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6.初审不合格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1)申请者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

2)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要求;

3)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4)申请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违背科学道德行为或其他不良诚信记录。

7.基金项目科技报告提交有关要求是什么?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科技报告制度要求,审查并督促按期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相关材料。并于每年2月底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执行不足6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8.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什么情况下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

1)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是依托单位工作人员的;

2)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项目负责人调动到本地区其他依托单位工作的,经现工作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并报基金办备案后,可以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现工作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不一致的,基金办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其依托单位或者终止其项目实施的决定。

9.项目结余资金如何处置?

对通过结题验收的基金项目,其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2年内(自结题验收后的次年1月1日算起)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活动;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二、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年度通知要求,参照《办法》中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条件,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

咨询电话:0951—5032628

科研处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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