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0-22

关于申报2019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科室

    为充分调动我院中青年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现全面启动2019年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 自然科学研究

    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二、项目类别、要求及名额

 1.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的基础研究项目及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职称学历不限。连续两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立项但专家评阅意见良好的项目优先考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再资助。拟资助5-8项,资助额度5-8万元/项。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公开发表1-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申请专利1项;

  3)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4)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2. 一般项目:资助30-40项以内,资助额度2-3万元,项目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1篇论文。

 3. 特殊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主要资助2018年9月以来引进的博士、医院定向培养毕业的博士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名额不限,资助额度10-30万元。

1)资助经费为20-30万元的,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单篇IF≥3.0;或者SCI收录论文1篇,单篇IF≥5.0;

2)资助经费为10-20万元的,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单篇IF≥3.0;

3)资助经费为≤10万元的,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

4)社会科学类、管理中医项目可以公开发表2-3篇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论文,或获批相关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

所有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需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三、研究年限及起止时间

   各类项目研究开始时间均为2020年1月1日,重点及特殊人才启动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 申报人需填报相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附件1)三份,课题论证表(附件25份,汇总表(附件31份,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手写签字,附件4伦理审议申请表(附件5)及伦理审议批准书(附件61,准备3分钟PPT。以上材料均需附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备注姓名发至科研处邮箱kyc@nyfy.com.cn

2.请2019年10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科研处,逾期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校级项目一项

2. 未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 在读博士或硕士(含在职)人员,不得申报;

4.在研及尚未结题的校级项目(含“博士学位建设学科”开放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5.累积主持2项校级课题人员,不得申报;

6.凡有厅局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研究经历的人员,不得申报;

7.正高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8.校级各类科研项目一律不收取管理费。

9.申报人请添加微信13519507952备注姓名和科室,邀请进入项目申报群。

 

  联系人及电话:魏洁   3757

  电子信箱:kyc@nyfy.com.cn

  附        件:1. 项目申报书;2. 课题论证表;3.汇总表;4.个人科研承诺书;5.伦理审议申请表6.伦理审议批准书

科研处

2019年10月22日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951-6744528 邮箱:kyc@nyfy.com.cn 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