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晋升人员需交纳下列材料:
1、填写《继续教育考核表》一式两份,填写2002年—2006年合计5年的继续教育内容,分年度填写,此表内容应与《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内容一致。
2、《继续教育证书》
3、《继续教育公共教材》学分证书,公共教材学习内容要求登记在“公共课学习”一栏中。
4、2002—2006年合计5年的学分原件,论文、科技奖励证书若计为学分,必须交复印件。
5、晋升人员每年I类学分平均不少于10分,5年合计总分不少于50分。其中晋升中级人员5年总分累计不少于100学分,晋升副高及正高人员5年总分累计不少于125学分。
6、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15日。
备注:学分登记办法和继教考核表可在本网站“政策法规”板块中查看。
附件:《继续教育考核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