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18年“西部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7名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各类别项目选拔要求的具体条件;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西部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境内其他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各申请类别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选派30人左右,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12个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鼓励和支持与国外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有合作科研项目的我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医疗机构推荐成员以科研团队方式,作为访学和短期工作分组或分批派出(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博士后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高级研究学者:选派3人左右,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②两江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③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三、医院选拔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者还须符合医院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及“313”人才,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二主持人,三等奖第一主持人,或获得省级科研立项第一主持人。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四、邀请函及外语条件说明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需自行联系国外研修单位,申请时须提交由外方教授或邀请单位签发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留学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申报人员外语合格条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且有一定外语基础的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此部分人员录取后须参加由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达标后方可派出。
邀请函应明确: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五、申请办法
1、根据以上选拔条件,申报者详细书写申请书,科室核心小组签署意见后,护理人员还需护理部签署意见,于1月31日(星期三)报送科研处。
2、申报者经医院同意后,申请人应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申请材料:有关西部项目及各子项目申报指南、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材料、派出手续办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的“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请按照《2018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附件3)准备四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分别用小长尾夹夹好)于4月13日(周五)报送科研处。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15日,申请人须于4月15日前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人需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内容输入word文档发送至nxjytguojich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和录取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网上报名后参加由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初审、终审后确定录取。录取结果2018年4月公布,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七、派出管理
留学国别按申请人填报的国别评审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更改,不受理变更留学单位或留学期限的申请。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3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西部项目及各子项目申报指南、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材料、派出手续办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信息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的“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八、建档立卡
申请人员须填写留学档案卡(附件5)
九、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 梁彩梅 联系电话:6023073
总医院科研处 王志阳 联系电话:6743757
“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2017年西部项目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方向
3、2017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西部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
总院科研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