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跨省区人才交流合作的通知
各科室:
接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征集宁夏与甘肃等七省区人才交流合作内容的通知》,按照我区与甘肃、陕西、内蒙古、天津、福建、江苏、浙江七省区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关要求, 人社厅将组织专家与上述省区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交流考察省份在甘肃、陕西、内蒙古、天津、福建、江苏、浙江7个省区中选择;
2.重点支持宁党办〔2018〕1号文件(附件1)中所列十个重点优势产业及自治区实施“三大战略”的相关产业;
3.赴外省交流考察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人员组成可跨科室,赴外交流考察人员原则上需副高以上职称;
4.邀请外省专家服务需求不限拟邀请专家人数;
5.上报审核通过的交流考察活动由人社厅给予经费支持;
6.请将申报需求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nyfy.com.cn,科研处负责统一申报;
7.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4528
附件:1. 宁党办【2018】1号文件 - 人才强区 创新驱动
2.外省区人才交流学习申报表
科研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