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区级I、II类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接自治区继教委文件,2019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教项目的内容要以反映医学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办班要分层次,有针对性:
1、以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实际技能锻炼,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2、以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培养解决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了解本专业发展水平和动向;
3、以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把握其发展动向,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
二、继教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为: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外、妇、儿、眼、耳鼻喉)、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影像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中医、中药学。
三、举办形式和学分授予:
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习班、学术年会、远程教育等,每4学时授予1学分(报到离会时间不作为学分计算时间),每个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术讲座、学术活动等,每6学时授予1学分(报到离会时间不作为学分计算时间),每个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表:
I类项目 |
会议时长 |
0.5天 |
1天 |
1.5天 |
2天 |
2.5天 |
3天 |
3.5天 |
4天 |
学 时 数 |
4 |
8 |
12 |
16 |
20 |
24 |
28 |
32 |
学 分 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II类项目 |
会议时长 |
0.5天 |
1天 |
1.5天 |
2天 |
2.5天 |
3天 |
3.5天 |
4天 |
学 时 数 |
3 |
6 |
9 |
12 |
15 |
18 |
21 |
24 |
学 分 数 |
0.5 |
1 |
1.5 |
2 |
2 |
2 |
2 |
2 |
四、申报方式:
1、总院(不包括分支机构)的项目申报采用OA电子表单填报流程:登陆新OA系统(http://172.30.2.29:8012/seeyon/main.do),菜单栏选择 科研处--继教项目申请—“区级I类项目申报表”、 “区级II类项目申报表”进行申报,审核无误后点“发送”按钮即提交申报表;
2、提示:在“项目内容”及“授课教师情况”一栏,点击“+”复制上一行、“□”新增空白行、“-”删除当前行,标黄部分为必填内容;
3、如有意向申报远程II类继续教育项目,请在II类申报表的举办形式一栏选择 “远程教育”,此类项目通过审批后,由科研处组织授课人录制课件,并将在“总医院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上线,供全院人员在线学习;
4、经科研处审核,表格填写有误将退回并标明退回原因,申报人须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无误则予以通过,完成申报;
提示:发送后在菜单栏协同工作—已发事项中查看审批进度;如被退回,则在待发事项中查看,选择要修改的条目后点击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即可。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6、各分支机构医(科)教科、护理部负责各自辖区内项目的申报,经审核汇总后于12月10日17:00前报送至总医院科研处。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项目质量,申报的自治区级I类项目要求讲者必须包含1名以上的院外高级职称专家,面向全区招生,开展时间不得少于1天;II项目开展时间不得少于0.5天;
2、各学会、协会的年会,请从医学会渠道申报,医院不受理该类项目申报;
3、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上级部门审批公布后,不再受理临时申请的项目,请各科室负责人积极组织按期申报。
如有不明事项请来电咨询4528,联系人:张力健
宁医大总院科研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