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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有关科普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22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协工作和科普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我区各类科普项目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提升科普服务水平,促进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助推我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有关科普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

科普基础设施项目

(一)科普宣传栏(画廊)

(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三)科普小镇

(四)科普主题公园

宁夏科协大讲堂项目

科普图书编印项目

各类科技周日项目


二、申报渠道:全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科协、农技协,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


三、有关项目内容、申报主体、申报数量及资金、活动主题、活动形式及申报要求等详阅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科室填写各项目申报书(附件),填写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

2、有意申报的科室自主联系申报渠道,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kyc@nyfy.com.cn。宁夏科协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9411日至30日(邮递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3、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要有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任务书,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4、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承担执行(申报单位须是活动主办方或主要承办方),严禁项目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项目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5、所有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均须接受项目绩效评估,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项目结束后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和成果材料。

6、项目立项后,经费将拨至申报方,相关经费的核销和总结材料等报送工作由申报方负责。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李红军 0951-5085182  0951-5085180 

总医院科研处 李龙 0951-6744528


附件1:科协关于申报2019年有关科普项目的通知

附件2:各类申报表格



总医院科研处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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