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总医院及分支机构各科室: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青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中国科协决定,在2017年、2018年工作基础上,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现就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范围和条件
资助名额不超过200名,其中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外国交流访问计划和外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来中国交流访问计划资助名额各约100名。本通知相关事宜为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交流计划,外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来中国交流访问另行发文通知。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包括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和副研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
中国科协面向推荐单位发布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推荐单位应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并提交推荐工作报告。高校科协在开展工作前应征求本学校人才办或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意见。
推荐提名过程中,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单位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依据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
(二)组织评审。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中国科协与推荐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将资助资金拨付至推荐单位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推荐单位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推荐单位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其中,入选者工作总结包括交流访问情况、学习情况、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由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三、报送材料要求
1.《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请勿另附封面。(注意格式、排版,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
2.候选人出具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
3、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候选人员基本信息表。
4、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请详阅附件1,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务必于10月8日(周二)中午12点之前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6743502,15809686858
附件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科协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组函人字〔2019〕243号
2.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
3.候选人非涉密证明
4. 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候选人员基本信息表
总医院科研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