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了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及生命科学部等学部针对 胎儿发育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相关疾病等相关领域的科学问题,发布了2017年度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此次项目申报主要在医学科学部和生命科学部两学部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 医学科学部应急项目要求
1.研究方向:特种医学领域(H2101)、海洋药物领域(H3005)及胎儿发育与产前诊断(H0419)以及新生儿相关疾病领域(H0422)。
2.资助强度及范围:资助直接费用为20-30万元/项左右,计划资助80项左右。
3.申报截止时间:10月25日上午下班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表及申请书各一份,提交伦理审议报告二份,10月26日在ISIS系统提交正式版本申请书并于下午下班前提交正式版本申请书两份。
4.其他要求:
申请代码特种医学领域选择H2101。海洋药物领域选择H3005,胎儿发育与产前诊断选择H0419、新生儿相关疾病选择H0422,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 生命科学部应急项目要求
1.资助范围:
1)有明显的学术思想创新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同时提供相应类型800字左右的情况说明;
2)在国外从事基础研究工作两年(含)以上,2017年3月后回国且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供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请将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均需提供)。
2.资助强度:资助直接费用为20万元/项左右,计划资助50项左右,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3.申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上午下班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表及申请书各一份,提交伦理审议报告二份,10月23日在ISIS系统提交正式版本申请书并于上午下班前提交正式版本申请书两份。
三、共性要求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研究项目”。
2.申请人登录个人ISIS账号填报相应申请书,并按照本通知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得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所有项目类型)资助的,不得申请。
4.2017年度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期(资助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附件:2017年度应急管理项目申请的相关通知及表格材料.rar
(包括:基金委申报通知;伦理审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