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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推荐2017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2-09

各科室:

2017年度奖项提名推荐定于第一季度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个数:请根据基金评选条件和标准,按照收到的纸质文件规定,提名相应个数的候选人。

(二)提名奖种:根据评选章程,基金设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提名人可对其中两项:“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提名。请您在《推荐书》“奖项建议”栏目中,就被提名人适合的奖项提出建议,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送审时参考。

(三)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的“青年创新奖”授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即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于1972年3月31日后。

(四)请按照“《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

(五)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3号令发布,10令修订)第38条规定,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和评审;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保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可以被提名参加评选,但应出具相当于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何梁何利基金全部资金为专用于奖励国内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公共财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是基金提名和评选工作的生命线。请认真阅读《推荐书》中第5页“提名人声明”,坚持科学精神,秉持职业操守,对推荐的被提名人情况介绍做到客观、真实、公正。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于何梁何利门户网站(http://www.hlhl.org.cn/)下载推荐系统软件,认真阅读系统说明书后,按要求填写被提名人信息。

(二)请将推荐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hnf后缀文件)和推荐书word文件(请勿提供docx后缀文件)刻录成光盘,数据文件名及后缀名称请勿删改。

(三)打印word版推荐书、填写带红章的《推荐书》封面(见邮寄的纸质件),将二者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原件。

(四)请将电子数据光盘及书面材料原件各1份,于2017年3月6日交科研处。

附件:2017何梁何利科技奖填写说明.doc

科研处

二O一七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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