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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5年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2-20

各科室:

为了鼓励大家更好的完成科研项目,多出科研成果,顺利结题。医院特为2015年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教育厅项目)、卫生计生系统重点研究课题、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五类项目等立项经费为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项目,因为科研经费不足无法按期结题需医院进行经费配套,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经费金额不得超过立项经费额度,自筹项目不能申请。

2.于2017年3月1日前立项经费余额为“0”,同时打印财务处出具的来往明细账和经费管理系统—C4费控管理—项目费用分析—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经费审批表(有审核章)。

3.已参加了2016年的中期检查。

4.该项目主持人名下所有已经结题和到期的科研项目经费余额为“0”(以财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截止日期:2017年3月3日前将《配套经费申请表》和《 2015年科研项目财务支出明细表》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交科研处。

请大家按照要求积极准备,医院将对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及配套必要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配套,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在项目结题时,医院还将对项目完成情况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单独考核。

附件:关于“申请2015年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1.《配套经费申请表》;2.《 2015年科研项目财务支出明细表》)

科研处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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