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接财政厅通知,现对医院至今所有课题进行经费的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及以前的科研项目,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核销完毕,否则根据财政厅文件规定将全部收回。并填写《2015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统计表》。
2.2016年的科研项目,填写《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统计表》。
请于2017年2月27日上班前把以上表格发到科研处邮箱。表中列出了具体的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如果表格中未提到的项目,就不用填写。
附件:关于结余经费清理的相关文件及表格.rar
(包括:1.财政厅相关文件;2.《2015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统计表》;3.《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统计表》)
财务处 科研处
201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