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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28

各科室:

2017年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 自然科学研究

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二、项目类别、要求及名额

1.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的基础研究项目及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连续两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立项但专家评阅意见良好的项目优先考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再资助。资助额度2-4万元/项。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公开发表1-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申请专利1项;

3)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4)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2. 一般项目:资助强度1-2万元,项目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1-2篇文章。

3. 特殊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主要资助2016年9月以来引进的博士及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资助额度5-20万元。项目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至少3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收录论文1-2篇,或申请专利1项,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三、研究年限及起止时间

各类项目研究开始时间均为2018年1月1日,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申报人需填报校级项目申请书3份,课题论证表5份,项目汇总表1份,准备3min幻灯片,上述材料均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kyc@nyfy.com.cn

2. 截止时间: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908室。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类项目,同一项目名称不能重复申报;

2. 在读博士或硕士(含在职)人员,在研及尚未结题的校级项目(含“博士学位建设学科”开放课题)主持人,累积主持2项校级课题人员不可以申报任何类型的校级项目;

3. 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不再资助。

4.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再资助。

5. 所有按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联系电话:4081、3757 联 系 人:王景、魏洁

附件:申报2017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1.课题论证表;2.汇总表;3. 校级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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