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加快我区科技创体系建设,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围绕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依托具有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校、公共事业单位,启动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建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与方向
(一)社会发展领域:中药现代化,人口与健康,生物技术,公共安全。
二、申报条件
申请组建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有一定数量、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够承担研发工作的熟练技术人员,组建有技术研发机构和团队,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其中直接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5%。
(二)在本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和明显的特色,承担并完成过国家或自治区科研项目和科技任务,有必要的监测、分析、测试手段和设备,具备相关的技术实(试)验条件、研发场所和基础设施,有较好的科研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够通过自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先进知识等提供产品或服务,能为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具有专门的技术创新资金投入,技术开发与创新绩效显著,技术成果辐射面广,示范带动作用强。
(四)运行机制良好,各项制度健全,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领导班子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强,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开发目标明确,符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厅网站“政策法规”栏目),明确组建中心的目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有特色,避免宽泛。
2.要择优申报,组织申报材料,并加注意见后报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已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能再申报。
3.自治区科技厅要求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材料一式1份直接装订(勿用塑料封面)(附带电子版),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包括:(1)《宁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2)《宁夏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3)有关证明材料:依托单位的科技创新成就(成果、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获奖证书等材料。
5.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3月18日前,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科发至邮箱nyfykyc@163.com。
附件:申报组建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1.宁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 2.宁夏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科研处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