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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2016年补充项目及2017年储备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18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民生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6年补充项目及2017年储备项目的征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科社字[2012]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的定位,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围绕基层民生需求,认真遴选先进技术成果,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科社字[2012]1号)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面向基层,在县(市、区)示范应用当地急需的综合集成技术,推广普及社会发展领域自有或引进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切实改善百姓生活。

2、每个项目需有2个以上承担单位参与实施,牵头单位必须是宁夏境内单位,且至少有一个属本县域单位,鼓励与区外单位联合申报。

3、具体申报要求见《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科社字[2012]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惠民)》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www.nxkjt.gov.cn/)下载。

4、在研的自治区两个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1、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审定、汇总后统一推荐报科技厅,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与《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申报材料必须有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景 4081 nyfykyc@163.com

附件:征集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2016年补充项目及2017年储备项目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1. 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惠民)3.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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