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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6-06

各科室 :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文件,我厅将组织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我区有4项内容,分别是: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领行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组织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5、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能够很好地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任务,保持和提升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2、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3、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5、团队组织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二、几点要求

1、推荐对象应面向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2、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3、请推荐人选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七份加盖公章,于2013年6月12日前报科研处。

附件: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表格.rar

(包括: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科研处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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