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及时了解科研人员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学校要求近期对2009年以来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自2009-2011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 检查时间:201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检查
三、 检查形式
1、 主持人口头汇报
凡申请结题或延期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进行5分钟口头汇报,PPT内容涵盖:项目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延期原因及延期时间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书面汇报
中期进展的项目,由负责人填写相应的中期进展报告并提交阶段性成果复印件,经总院科研处统一汇总后提交检查情况文字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结题项目汇报人需携带通过本研究已发表的论文(含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与本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经费支出明细(财务系统打印件)、外拨经费协议等,以备检查组现场查看。
2、各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附件2),申请延期的项目主持人在填写延期报告的同时,请填写项目中期报告(附件2),另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除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外如有重要变更的需同时填写《变更说明》。
3、所有被检查项目均需填写《宁夏医科大学在研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3),且附件2中未单独设立项目中期或结题报告的项目均仅需填写本表。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上述书面汇报材料请于2013年9月25日前交至科研处,并附电子版。
E-mail:nyfykyc@163.com
联系人:王景 魏洁
联系电话:4528 3757
附件: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春晖计划及宁夏教育厅科研项目检查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3)
科 研 处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