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动态   >   正文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2-24

各科室:

现就2013年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和方向

(一)工业领域

1、信息产业:重点开展企业数字化、流程行业信息化、现代服务业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形成信息技术创新与信息技术应用良性互动的局面。

2、生物制药和特色医药:重点开展生物发酵行业的菌种生产与发酵工艺、废渣废水治理综合利用、引进和开发发酵行业的生物医药和生物食品新产品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动我区生物发酵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社会发展领域

1、人口与健康:重点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临床规范化综合诊治技术、农村和社区卫生适宜技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技术的研究。

2、生物制药与中回药开发:重点开展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产业化开发、中医药(回医药)理论研究与新药开发以及生物制药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应用。

(三)对外科技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开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现代节水农业、生态环境治理、重大疾病防治、公共安全、粮食生产等领域的技术合作。抓住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贸合作、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我区面向穆斯林国家的科技合作。鼓励我区骨干企业“走出去”,有选择、有目的地引智、引技、引资,推进区内外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开发,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四)软科学研究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及研究方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研究,自主创新品牌发展战略研究,科技保险绩效评价与险种创新研究,科技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行为研究,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模式研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研究,现代农业发展研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科技支撑问题研究,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问题研究,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政策研究,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科技支撑问题研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中的科技支撑问题研究,生态移民实施中的劳动力结构分析研究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或参加科研工作的积累、经历和能力,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二)申报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与在研或已完成的项目在研究内容和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不予受理;在研的自治区和国家二个以上(含二个)的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011年、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结题评议为差的项目主持人或未按时结题并有不良信誉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自治区国际合作计划项目必须提供与外方机构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的中外文版本复印件。

(五)宁夏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陕西省、北京市等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是经过双方对接洽谈确定,同时必须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引进、转化)合同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

(六)2013年支撑计划分为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类型。重大专项支持额度500万元左右,实施年限为3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施年限为1-2年,支持额度80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在20万元以内。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2013年1月4日前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推荐表》一份(附电子版)交科研处。通过初审的项目,会通知负责人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二)除申报的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自治区软科学研究项目分别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软科学研究专项)》外,其它项目一律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可从以下“附件”中下载或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附件: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及推荐表.rar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951-6744528 邮箱:kyc@nyfy.com.cn 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