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加强对我区创新性人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调动各地各单位人才工作创新的积极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才办决定,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的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给予支持。现将2012年度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要求
1、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符合本地区、本行业产业特点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工作载体和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人才项目。
2、既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又要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全区人才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
3、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包含《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和《人才工作创新项目实施方案》两部分内容。
二、经费支持
人才工作创新支持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和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共同承担。每个人才工作创新支持项目,自治区人才办拟按照15-2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实施年限为2年。
三、项目报送要求
请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附件:申报2012年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1、《区直单位2012年人才创新项目申报表》 2、《2012年人才工作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科研处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