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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自治区卫生厅2011年度医学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12-08

各科室:

2011年度自治区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鼓励应用基础研究与临床、预防相结合,鼓励医疗卫生单位与区内科研院所,医学院校相结合。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近期有望取得进展的医学科学研究课题。

二、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项目申请者应为60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的单位在职职工,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基础理论研究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目前正在从事国家、省(部)、厅级以上研究课题的和得到过我厅科研基金资助,尚未完成的,不得参加这次申报。

三、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办法,拟资助我院20项课题。

四、课题负责人请填写自治区卫生厅重点科研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及课题论证表。项目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论证表一式八份;同时准备三分钟幻灯。于2010年12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

表格请在以下“附件”或本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附件:申报自治区卫生厅2011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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