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09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与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范围与条件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2009年自治区科技奖设自治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两类。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2009年度自治区科技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科技奖励的评审拟在明年元月进行。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凡申报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评估、评审等,并已经在自治区科技厅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
2、在2009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中列为缓评,经过一年研究开发,内容有所补充和创新的项目可以申报与推荐。
3、凡申报参加2009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的科技成果,必须于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四、申报与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1、申报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相应报送由自治区科技厅统一印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并装订成册,一式11份(其中1套须是原件,注明“存档”),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fykyc@163.com。
2、推荐书及相关表格可在/kyc/下载。
3、2009年宁夏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制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请人于2009年11月30日后,登录宁夏科技厅网站(http://www.nxkjt.gov.cn)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详见“网上申报须知”)。纸制申请书要与网上申报的一致。
4、缓评项目申报时应在推荐书封面注明“上年度缓评项目”。
附件:关于申报2009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相关表格.rar
(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鉴定材料.rar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大纲.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