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创新人才与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学校首届“优秀创新团队”和“优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创新团队”推荐工作
1、推荐条件
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创新人才与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所列相应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我院总共推荐的创新团队不超过1支。 3、推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推荐的创新团队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一式3份(附电子版),同时准备15分钟幻灯,于12月3日前报送科研处。
二、“优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
1、推荐条件
推荐的创新人才须符合《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创新人才与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所列相应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我院推荐的创新人才不超过2人。
3、推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推荐的创新人才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一式3份(附电子版),同时准备10分钟幻灯,于12月3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首届“优秀创新团队”和“优秀创新人才”.rar
包括:(1、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创新人才与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宁夏医科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 3、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