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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9-07-21

各科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含19个领域,哲学社会科学类含8个领域,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 申报者条件(详见附件2)

1.从事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 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含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申请者还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含电子版)(附件4)。

3.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7月31日。

附件:申报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相关表格.rar

(包括:1、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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