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动态   >   正文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推荐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8-08-20

各科室:

为有效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等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保证专项课题评审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经研究,决定设立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推荐评审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条件:

1.具有正高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的专题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

2.熟悉相应领域国内外发展情况,并且近年实际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二、推荐专家的范围:

艾滋病领域、病毒性肝炎领域、结核病领域、能力建设领域、中医药领域和药物领域等6个领域中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专家。

三、工作安排:

请按照上述条件,由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室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见以下“附件”,或者到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统一上报,2008年8月22日前将推荐表四份(含电子版)交送医院科研处。

联系人:王景 电话: 0951-6744528

附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评审专家推荐表.doc——点击下载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951-6744528 邮箱:kyc@nyfy.com.cn 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