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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8-07-08

为确保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课题立项工作的管理,根据《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对2007年以前的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3年—2007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依据课题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各类配套表格,并附项目进展相关材料。各类表格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7月25日前交至医院科研处。同时准备3-5分钟的口头汇报材料(幻灯片)。各类配套表格可在以下“附件”中下载或到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小组,根据检查报告进行检查。

3、根据检查结果,项目未能够依计划实施,没有按时结题的课题,将按照《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项目负责人限期结题,若在追加期限内课题还不能结题,则没收项目经费。

4、项目能够依计划实施课题,认真推进工作,但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达到课题的预期成果,并且项目负责人已经尽量采取了相关措施,仍无法排除障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酌情处理。

三、注意事项

1、2003年—2005年的项目必须结题。如不能结题者,请在汇报时向学术委员会阐明具体原因。

2、2006年和2007年的项目不做规定。根据项目情况填写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延期报告任意一种,但一定要符合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实施计划。

附件:(点击以下相关表格下载)

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进展结题报告书.rar

教育厅项目检查报告.rar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鉴定材料.rar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大纲.rar

宁夏自然基金项目检查报告.rar

校级项目检查报告.rar医院科研项目检查报告.rar

自治区科技攻关项目检查报告.rar自治区人事厅科研项目检查表.rar

自治区卫生厅研究计划项目检查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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