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事厅文件规定,现将2007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二、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需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申请表》可从以下的“附件”中下载,也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截止时间为4月2日。
附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