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安排,2007年国家公派留学选派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请按照《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查询网址:www.csc.edu.cn)进行。
二、申请条件:
1、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详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查询网址:www.csc.edu.cn)。
2、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但获得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原则上也可申报。以下为医院重点推荐人员选拔条件(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及“313”人才,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二、三主持人,三等奖第一、二主持人,或获得省级科研立项第一主持人。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医院重点推荐人员应尽可能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证明,如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刊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在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3、申报所需材料及具体事宜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网查询。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
4、申请者需写书面申请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交科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