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2015-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以“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方式管理并在预算中编制有科研绩效在研科技项目,本次主要2015-2017年立项的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科研项目绩效按照项目执行年度考核后发放,本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及面上项目发放总绩效经费的1/4,青年项目发放总绩效费的1/3(具体本次项目绩效支出费用额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发放原则
重点考核项目按研究计划实施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情况等方面。
发放对象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及直接参与项目的课题组以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30%),且≤预算批复的绩效支出数。
三、绩效考核及经费发放流程
1、提交材料
各相关项目组依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照考核内容据实撰写,并提交5份《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2份《绩效经费发放单》和2份《经费审批表》主持人签字后于5月10日前提交科研处,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2、绩效考核及绩效额度核定
考核合格的项目全额发放本年度科研项目绩效费用。考核专家组由5-7人组成,其中包括3-5位业务专家,财务、审计、科技共2位管理人员。
3、绩效支出发放
科研处收到上述纸质材料后,协助财务处按照计划任务书批复及本次绩效经费支出情况核定并发放相关费用。
四、其他要求
1、务必保证领款人姓名、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工号的准确性;
附件:
1、2015-2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支出费用额度清单
2、《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3、绩效经费发放单
4、经费审批表
科研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