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2018年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 自然科学研究
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二、项目类别、要求及名额
1.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的基础研究项目及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连续两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立项但专家评阅意见良好的项目优先考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再资助。资助额度2-4万元/项。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公开发表1-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申请专利1项;
3)在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项目资助;
4)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2. 一般项目:资助强度1-2万元,项目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1-2篇文章。
3. 特殊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主要资助2017年9月以来引进的博士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名额不限,资助额度5-30万元。
1)资助经费为30万元的,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单篇IF≥3.0;或者SCI收录论文1篇,单篇IF≥5.0;
2)资助经费为10-20万元的,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单篇IF≥3.0;
3)资助经费为≤10万元的,结题时必须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
4)社会科学类、管理中医项目可以公开发表2-3篇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论,或获批相关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
所有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需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三、重点支持领域
为进一步推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研究工作,拟在2018年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中增设10项临床研究型课题,要求选题新颖,具有创新性,该课题申报不受是否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要求。
四、研究年限及起止时间
各类项目研究开始时间均为2019年1月1日,重点及特殊人才启动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 申报人需填报校级项目申请书3份,课题论证表5份,项目汇总表1份,准备3min幻灯片,上述材料均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kyc@nyfy.com.cn。
2. 截止时间:请于2018年5月22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908室。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校级项目一项,同一项目名称不能重复申报,凡有厅局级及以上级别项目延期经历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2. 在读博士或硕士(含在职)人员,在研及尚未结题的校级项目(含“博士学位建设学科”开放课题)主持人,累积主持2项校级课题人员不可以申报任何类型的校级项目;
3. 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不再资助。
4.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再资助。
5. 所有未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6. 预申报者添加微信号13519507952,备注姓名和科室,邀请您进入申报群。
附件:1.汇总表;2.宁夏医科大学校级项目申请书;3.课题论证表
科研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