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科技成果网上登记的通知
各科室及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流程,按照《国务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宁夏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宁科发〔2018〕15号),自2018年5月起,我区科技成果实行网上登记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方式和要求
(一)登记方式。采取网上填报和纸制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填报。成果完成人(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info.nxkjt.gov.cn/)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填报成果信息,提交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2)。
(三)网上审核。成果登记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工作。经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的即为审核通过,不符合登记要求的会被退回修改或直接驳回。
(四)纸质材料报送。科技成果完成人(单位)在线双面打印经网上审核通过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带有水印),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报送纸质版2份和1套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中心办理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参见附件3《宁夏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五)填报流程。详见附件4《科技成果登记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二、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宁夏科技成果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涛 电话:0951-5032659
电子邮箱:nxcgdj@126.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239号国电英力特大厦A座711室
网上技术咨询: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常红 电话:0951-5011204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表(软科学、基础理论)
2.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
3.宁夏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4.科技成果登记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