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创新组发〔2019〕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6〕51号),现将征集2019年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安全可靠、符合规范和经济适用的适宜技术活动。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县级公立医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支撑。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包括:
(一)疾病防治和诊疗技术规范、标准及新技术评价。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开展临床诊疗新技术的评价,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优化治疗方案。
(二)重大疾病的防治关键技术。面向临床需求,与应用相结合,开发疾病的防治新技术,新方法;针对我区公共卫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发相关监测、检测技术。为重要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以及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的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与基层卫生工作重点任务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适宜技术,适合县区、农村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三)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五)申报适宜技术推广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够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六)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七)我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所在科室优先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填写《2019年度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 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主要技术资料:包括研究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的必要性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
(四)2019年6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魏洁 联系电话:3757
科研处邮箱:kyc@nyfy.com.cn
附件:1.自治区卫健委申报通知
2.宁夏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