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科研课题实验记录本的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
为规范医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科研处编印了《科研课题实验记录本》,请各在研课题主持人于8月2日前到科研处908领取,所有在研课题主持人必须领取。领取后认真做好课题实施过程的记录工作,科研课题记录本将作为课题实施过程、中期检查、结题及经费审计的重要依据。
此记录不得作为研究生学习记录,请保持记录规范与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和缺页。记录本用完后,及时到科研处登记并领取新本,课题研究结束并完成结题验收等工作后,将纳入医院科技档案管理统一进行归档保管。
实验记录应包括实验步骤、原始结果、图片、图表、必要的分析等。
科研处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