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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成果转让及技术服务公示表 (筋膜银质针、电热针及及小针刀技术服务)

作者: 杨春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4-28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成果转让及技术服务公示表

(筋膜银质针、电热针及及小针刀技术服务)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宁医大总院〔2024〕379号)规定,“筋膜银质针、电热针及及小针刀技术服务”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筋膜银质针、电热针及及小针刀技术服务

成果的技术内容、形式、转化形式

技术形式

技术服务成果转化

申请人/单位

许建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合同签订日期

2025.4.23

合同有效期限

2025.4.23-2026.4.23

成果定价评估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协议评估

协议双方

转让方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法定代表人

卜阳

受让方

贺兰县中医医院

地址

贺兰县朔方南街201号

法定代表人

杨少亭

服务内容

人才培养、技术指导、远程会诊、科研合作等技术服务

协议金额

1500元/次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科研处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后勤保障中心8楼科研处成果转化办公室 许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951-6743502

               科研处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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