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医技科室:
科室行政主任(正、副主任):科室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核→科研处主管副院长签字→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其他人员:科主任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护理人员: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护理部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二、行政科室:
科室正、副主任:科室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核→科研处主管副院长签字→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其他人员:科主任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