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试剂、实验耗材: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申请,科研处当日审批后,由项目组成员将申请转交器械科统一购买并办理入库。经费报销由器械科统一办理。
2、购买药品: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申请,科研处当日审批后,由项目组成员将申请转交药库统一购买。然后拿发票到科研处报销经费。
3、购买信息类耗材、图书:项目组成员持发票到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核签字后到信息中心及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4、科研经费报销差旅费:持会议通知及各种票据到财务处审核后,到科研处签字。
5、科研经费报销劳务费:填写“宁医大总院科研劳务费发放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科研处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6、科研项目在医学实验中心、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完成科研实验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在科研处备案,实验项目完成后由完成科研项目的科室出具所用科研经费证明,项目组成员持证明到科研处进行院内转帐,完成科研经费的核销。课题组不得自行垫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