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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2-28

各科室:

根据宁教外[2013]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博士生国外培养力度,2013年将选派6000人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利用国家公派留学渠道培养我校高层次拔尖人才,要加强宣传和引导,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根据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提早准备,做好备选人员工作。

二、 申请受理

(一) 2013年1月20日-3月1日:接受咨询。申请人可向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进行咨询,联系人:梁彩梅,联系电话:0951-6023073。

(二) 2012年3月20日至4月1日: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www.csc.edu.cn),并提交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一览表 》和《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等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询。

附件: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附件.rar

(包括: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2.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总院科研处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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