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肿瘤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关于201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宁人社发【2012】41号)文件要求,宁夏人事厅委托宁夏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中心将开展2012年新一轮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五年(2013-2017年)需要晋升及聘任职称的以下人员:
1、卫生系列(晋升副高、正高职称人员)
2、高教系列(套评副教授、教授教学职称人员)
3、其他系列,包括工程、会计、经济、图资、统计等系列(晋升中级、副高、正高职称人员)
4、其他愿意参加学习人员
二、培训科目《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待安排,为期一天。
四、学习费用培训费96元,教材费按照书目实际定价收取,人手一本。
五、有关有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
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人每年脱产累计不得少于12天(按72学时计)。其中:公共课学时占继续教育总学时三分之一,专业课学时占继续教育总学时三分之二。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
晋升职称或聘任期间,按5年计算,公共课为120学时,需要参加4门公共课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如2012年晋升或聘任职称,2007年—2011年期间需要参加4门公共课学习。)
(二)各科室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培训人员名单,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nyfykyc@163.com,注明“公共课培训人员名单”字样和具体科室名称(总医院、肿瘤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
(三)因不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影响个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责任自负。
(四)届时宁夏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中心将实施此次公共课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学员要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持本科室主任(护士长)签字的请假条。
联系电话:6744528 联系人:李龙
附件: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报名表.rar
医院科研处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