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科室:
2011年度学分登记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科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科室人员继教学分,登记完成后将学分统计表送至科研处,截止日期12月20日。
请各科室重视此项工作,按期完成,谢谢合作!
备注:
1、登记人员:医院在职专技人员、聘用人员。
2、可在以下“附件”中查阅《学分登记办法》,并下载《学分登记表》。
3、统计表只登记I类学分,同时确保登记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字迹工整。
4、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审核登记。
5 、请妥善保存学分证明及相关材料,以备职称晋升、聘任时继教审核时出示。
6、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4528
附件:《学分登记办法》及《学分登记表》——点击下载
登记说明
登记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文章根据2008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分省级和核心:
省级 一作6分 二作5分 三作4分
核心 一作8分 二作6分 三作5分
学时折算学分说明:1学分/4学时。
上研究生:脱产-25分/年,在职或自考-可到卫生厅科教处兑换学分或分数条经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盖章说明。
外出研修、出国留学:5分/月,此项不能超过25分。
学分要求:晋升人员每年I类学分平均不少于10分,其中晋升中级人员5年总分累计不少于100学分,晋升副高及正高人员5年总分累计不少于125学分。
其他学分授予标准请参见《宁医附院继续医学教育证书登记及学分授予办法》,可登录科研处网站下载或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