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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3-29

各科室:

根据“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工作计划,中央组织部决定今年继续从西部地区选调一批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作为访问学者,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北京市所属的研究机构、重点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研修学习。为切实做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工作,现就我区第七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西部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3、推荐人选名额为1名;推荐领域为:临床医学。

二、培养方式及研修时间

1、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2、研修时间是: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

请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交个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于2010年5月7日交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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