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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继教考核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9-04-15

专业人员职称晋升继续教育考核要求

2009年晋升人员需交纳下列材料:

1、 填写《继续教育考核表》一份,填写2004年—2008年合计5年的继续教育内容,分年度填写,此表内容应与《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内容一致

2、 45岁以下人员交《计算机合格证书》(模块考试证书 中级-三个模块,副高和正高-四个模块)

3、 《继续教育证书》

4、 《继续教育公共教材》学分证书,公共教材学习内容要求登记在“公共课学习”一栏中

5、 2004—2008年合计5年的学分原件,论文、科技奖励证书若计为学分,必须交复印件

6、 晋升人员每年I类学分平均不少于10分,5年合计总分不少于50分。其中晋升中级人员5年总分累计不少于100学分,晋升副高及正高人员5年总分累计不少于125学分

7、 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

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6744528 联系人:李龙

关于晋升人员继续教育考核表的填写说明

系 列:卫生系列

填写时间:2004-2008

填写内容:

公共课学习——

2007年 医学伦理学 创新思维 6分

专业课学习——按年度分大类填写,如下:

2004年 各类学术活动---------分

进修学习-----------分

上研究生-----------分

文 章-----------分

备注:文章根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分省级和核心:

省级 一作6分 二作5分 三作4分

核心 一作8分 二作6分 三作5分

学时折算学分说明:1学分/4学时

上研究生:脱产-25分/年,在职-需到卫生厅科教处兑换学分

外出研修、出国留学:5分/月,此项不能超过25分

自考:25分/年(分数条需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盖章说明)

2004-2008年期间,如有进修经历,请务必在专业课学习一栏中注明进修单位、起止日期并上交进修结业证复印件

其它项目可参照《宁医附院继续医学教育证书登记及学分授予办法(试行)》进行学分折算,但须提交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考核登记表(一份)上所填内容的学分原件(须填写姓名、时间、内容)、文章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继续教育证书用文件袋装好,注明姓名、科室和联系电话于4月31日前交至科研处!

(考核登记表、学分登记办法可在以下附件中下载或在本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附件: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继教考核相关表格下载.rar(包括继续教育考核表.xls 宁医附院继教学分登记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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