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继教动态   >   正文

关于申报2008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7-12-12

接自治区继教委文件,2008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继教项目的内容要以反映医学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办班要分层次,有针对性。

1、 以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实际技能锻炼,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2、 以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培养解决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了解本专业发展水平和动向;

3、 以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主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把握其发展动向,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

二、 继教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为: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皮肤、传染病、精神病和医学检验学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中药学、医学器械检修、传染病知识。鼓励申报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 项目的举办形式有短期学习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在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四、 申报方式:

1、 填写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每个项目填写一份,以word文档打印两份。

2、 项目申报表可从宁夏卫生网下载(http://www.nxws.gov.cn/5/);或从以下“附件”中下载;或从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均可。

3、 请各科室将项目申报表和表格的电子版务必于12 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可发至科研处信箱nyfykyc@163.com并注明科室和项目名称。

临床、医技每个科室至少申报一项,多者不限,请各科室负责人积极组织申报,配合我处做好此项工作,谢谢!

附件:2008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处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951-6744528 邮箱:kyc@nyfy.com.cn 邮编:750004  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