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宗旨:为多渠道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的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授权,我校 2007 年继续招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学员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 (学位[1998]6 号)的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通过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招生的专业及专业代码:
100201 内科学 ( 心血管病 )
100201 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 )
100201 内科学 ( 传染病 )
100201 内科学 ( 呼吸系病 )
100201 内科学 ( 血液病 )
100201 内科学 ( 消化系病 )
100202 儿科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10 外科学 ( 神外 )
100210 外科学 ( 泌尿外 )
100210 外科学 ( 普外 )
100210 外科学 ( 骨外 )
100210 外科学 ( 胸心外 )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2 眼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18 急诊医学
四、报名条件 ( 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备较高临床水平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申请的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 含三年 ) 。
3. 申请人一般应为三级甲等医院的在职优秀临床医师骨干,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证书。
4. 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的学术刊物发表与申请学位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二篇。
5. 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及医疗、教学、科研奖励的优秀临床医师骨干优先录取。
五、学习年限:三至四年
六、招生名额: 50 名
七、报名时间: 2007 年 6 月 4 日 — 8 日
( 一 ) 报名时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1. 单位介绍信。
2.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 份 ) 。
3.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
4. 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1 份 ) 。
5.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复印件 (1 份 ) 。
6.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1 份 ) 。
7. 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8. 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及荣誉称号证明材料。
(二) 报名后需领取、填写并交回的材料:
9. 由单位领导审定和签署意见的《资格登记表》 ( 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 ) 。
10. 二位专家的推荐书 ( 交回时应加印密封 ) 。两位推荐人应是在申请人拟申请学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主任医师, 应熟悉申请人工作情况和科研能力。 其中一位应具备我校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同意担任申请人的导师。
八、学费: 30000 元(交费时间: 2007 年 7 月)
九、报名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 22 号天津医大西楼 701A )
十、联系人:陈欣 吴红颖 联系电话: 022-2354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