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06年度学分登记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科室主任安排专人登记科室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具体标准参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办法》,登记完成后请将证书以科室为单位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审核、盖章,截止日期2006年12月15日。
请各科室重视此项工作,按期完成,谢谢合作!
备注:1、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登记。
2、没有《继续教育证书》者请到科研处领取。
3 、个人学分证明及相关材料请妥善保存,以备最终审核。
4、《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办法》可到科研处领取或到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5、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