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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2007年研究生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6-09-29

2007年研究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考总原则:

1.报考各类学历、学位教育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符或为相关学科专业。

3.凡正在参加外语培训、出国研修、进修学习者不予报名.

4.凡有医疗事故者二年内不能报考,有医疗差错者一年内不能报考。

5.报考统招研究生者,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医院备案。未通过医院备案者,录取时因各种原因需更改培养方向,医院将不予考虑。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我院正式工作满三年(指报名时已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人员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获自治区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经定岗者方可报考。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一阶段培训未结束人员,报考方向只允许报考统招。

4、医院自2006年7月已取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只能报考定向或统招硕士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具有硕士学位,符合所申请学校的各项条件。

2、在我院工作满二年(指报名时已满二年)。

四、考生需在申请中写明报考方向(定向、委培、统招)。

五、经医院同意的第一次报考定向硕士研究生人员可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安排两周复习时间。第一次报考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者,给予四周复习时间。赴外地考试人员医院安排三天考试时间(路途另计),均按公假对待。第二次以上报考者,一律不再安排复习时间。

六、每个科室原则上只能报一人,科主任要在保持本科室在岗医师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报考人员。

七、符合条件准备报考者,请到科研处领取申请表,由科主任同意,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签署意见。请于2006年10月20日前上报医院科研处。

备注:相关报名表格请到本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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