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宁夏医学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处(科)室、分支机构:
宁夏医学科技奖是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设立的全区医药卫生行业的科学技术奖。根据《宁夏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自2021年起每年评一次,为做好2021年第十二届宁夏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医学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医学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涵盖的医学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与中药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政策等领域。
二、推荐要求
(一)宁夏医学科技奖实行择优推荐,按照《宁夏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项目要求2019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
(三)推荐书(附件2)及附件材料严格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填写,先不装订,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待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上述材料装订成册,采用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long.ny@nyfy.com.cn。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4月26日下午4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宜
(一)医院联系人:李龙、魏洁
联系电话:6743502、6743757
(二)宁夏医学会联系人:田彦花、李洁
联系电话:8508812、8508802
附件:1.《宁夏医学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2.《宁夏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3.《宁夏医学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科研处
2021年4月7日